指挥官指有人掷砖遂射催泪弹

2020-05-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港岛区反修例冲突中,一对夫妻及女学生被控暴动罪,三人否认控罪,案件昨在区域法院续审。当日在德辅道西一带的指挥官昨供称,因邻边干诺道西的防线开始有人掟砖等杂物,才会一同开始扫荡行动,驱散示威者。但当推进时,德辅道西的示威者开始投掷水樽、砖头、铁通、竹板等杂物,于是发射催泪弹驱散人群。他又指若示威者无行动,他们在无收到指示情况下亦不会有行动。

当日担任新界南应变大队指挥官陈思达总警司昨出庭作供,他指到达现场时约五时半,当时已在德辅道西设立防线。直至近七时,陈位于德辅道西,邻边干诺道西的防线开始有人掟杂物,于是同时开始扫荡行动。当陈的队伍推进时,亦开始被人投掷杂物,于是发射催泪弹驱散人群。陈表示在警方进行驱散行动前,已不停以扬声器呼吁及举旗警告示威者散去。他又称德辅道西防线前的示威者以长棍敲打,觉得示威者以此助声势,并提到示威者从后巷推出疑似为砖头的重物。

资深大律师潘熙查问警方当日所设防线,是否为了防止游人到中联办,陈表示无收到指示要特别保护任何建筑物。另盘问下,陈表示当日收到指示到场处理未经批准的集结,当日现场无暴力行为。陈又提到自己不会特别指示警员作拘捕行动,但若然有示威者冥顽不灵,「出返嚟想袭击我哋,呢啲就一定拉到就拉」。他指若警员能自行处理到拘捕事宜,不用通知指挥官,又指驱散与拘捕两者并无冲突。被问到当日被捕人数以及会否撰写行动报告,陈表示自己每日当值十多小时,「搵唔到时间去写任何报告」;若要得知被捕人士记录,只要「问齐咁多间差馆佢地会知」。

另现任西区分区活动管理组主管的苏裕天高级督察,表示自己于本年二月底始加入活动管理组,故对二月前的公众活动并无概念,他承认自己仅由新闻获知本案相关资讯。辩方则向苏展示「游行意向通知书」,提到警方为确保公共安全,提醒申请人避免使用尖锐物品作示威之用,但就未有禁止游行人士戴安全帽、护目镜、口罩之类物品,苏同意。

三十八岁汤伟雄及四十一岁杜依兰,以及现时十七岁学生李宛睿,涉于去年七月二十八日在德辅道西近西边街与其他人一同参与暴动;夫妇二人另被控无牌管有一套无线电收发机。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七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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