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歲男童被帶署:我係記者
2020-05-11 00:00
警方昨午在海港城控制人群,至下午五時許,防暴警發現穿上反光背心及拿着手機的十三歲姓陸男童,與一名十六歲姓鄭少女混在記者群中,遂向兩人查證身分。「我係記者!」陸童向警員表露身分,又自稱是「深學媒體」的學生記者及出示記者證,惟因兩人年紀小,令人質疑是非法童工及乏人照顧,警方引用保護兒童令將兩人帶署,並聯絡家長到警署了解。
至晚上七時五十分,陸童由母親帶走,鄭女其後亦離開。據陸童表示,自己很尊重記者,亦想參與其中,因此加入學生媒體。陸童擔心經此一役,日後未能參與採訪,更一度落淚和向母親道歉。據悉,陸童已非首次外出採訪,早前亦曾報道太古城聚集活動。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余德寶稱,被帶走的兩名男女均為Student Depth Media(深學媒體)的學生記者,又指兩人在警署內被警方作警誡供詞,並指若下次在公眾場合被捕,其父母須負上刑事責任。以他所知,陸的家長是支持兒子的工作,並從直播中得知其被捕。
據「深學媒體」facebook專頁介紹,媒體於今年二月成立,最初由八名來自不同中學的在學青年,組成的網絡新聞媒體。該媒體事後在專頁確認就各區示威活動,派出兩隊共四名記者,分別於海港城及新世紀廣場進行新聞採訪工作;並重申其媒體所有記者,為在讀於大專及中學之學生,並以該媒體名義進行義務性採訪工作,故該兩名記者不受「勞工條例」所規管,亦不符合非法勞工之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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