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患者有抗體或兩次檢測陰性可終止隔離
2020-05-07 00:00(星島日報報道)新冠肺炎疫情稍有放緩,惟早前有九人在出院後「復陽」,令人擔心會病情反覆。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科學委員會昨召開會議,檢視確診患者的出院準則。新指引下,只要患者在病發後十日及沒有病徵,並且病毒抗體測試呈陽性,或者相隔二十四小時進行兩次病毒測試的結果呈陰性,有關確診者就毋須繼續隔離。
早前有九人在出院後再檢測出對病毒呈陽性,需要入院治療,令市民質疑現時出院準則是否未夠嚴謹。科學委員會昨則檢視新冠肺炎的最新科學數據,根據目前已發布的相關研究,部分病人可能會出現持續對病毒檢測呈陽性的情況,然而病人發病十日後的樣本在病毒培養中並不能檢測到存活的病毒,即已為死病毒。有見及此,科學委員會更改原有準則,只要確診患者在病發後已逾十天、臨牀狀況好轉及退燒,除了在相隔二十四小時進行兩次新型冠狀病毒測試,結果均呈陰性,或者對新冠肺炎抗體測試的結果呈陽性,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亦可終止隔離。
過往曾有無徵狀的留學生抵港後確診,入院後兩日已經出院。在新準則下,患者如無病徵,即由採集其首個陽性化驗樣本起計算十日,無病徵患者最少也要在醫院隔離十日,以免病人仍具傳播性。
中文大學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亦指,參考了本港、美國、德國及南韓的研究,患者在發病第九天後,即使仍於病毒檢測呈陽性,相關樣本於世界各地實驗室都種不出病毒,委員會認為屬合適時機調整隔離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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