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貴子及兩康宏前高層涉詐騙開審

2020-05-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本港上市公司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前執行董事曹貴子及兩名前高層,涉嫌於一六年誘使康宏收購另一家由曹持有的公司,並向董事局及股東等人隱瞞相關投資決定,曹因而從中獲利近六千萬元。三人否認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兩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三人明知而違反聯交所《上市規則》、剝奪股東對收購計畫的知情權、欺騙或誤導康宏董事局等。由於控辯雙方仍未就承認事實達成共識,故案件延至今早才傳召控方證人。

分別由資深大律師王正宇、黃佩琪及許紹鼎代表的商人曹貴子(五十五歲)、康宏時任首席財務總監陳麗兒(四十六歲)及時任董事陳毅凱(五十一歲),被控於一六年四月一日至一七年十二月七日,隱瞞曹貴子持股信息或沒有披露康宏財務收購信盈國際屬一宗關連交易,以致康宏於一六年九月五日用超過八千九百萬元收購信盈國際。控方昨加控一項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罪,指他們於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贊同發表含有誤導、虛假或欺騙內容的康宏一六年年報。

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開案陳詞透露,曹在一七年三月被委任為康宏的執行董事前,表面角色上為康宏控股及康宏財務的合約顧問,但實際上為影子董事,手握操控高層聘任、升遷、薪酬等權力。自一六年四月起,同時擁有信盈百分之五十五股份的曹,未有申報身兼兩家公司高層的利益衝突,開始與其餘兩名被告商討康宏收購信盈的計畫。

同年九月,康宏決定斥資近九千萬收購信盈,曹從中獲利近六千萬。根據聯交所規定,上市公司與其關聯人士之間的「關連交易」必須公告披露、在年報中匯報,並且事先在股東大會上得到獨立股東的批准,惟三名被告從未作出有關披露,即使陳姓兩人知悉該收購為一宗關連交易,仍選擇欺騙或誤導康宏董事局、股東及其他潛在投資者,此舉不但阻礙聯交所執行該市規則,更剝奪股東對該收購的知情權,繼而影響投資決定。

人稱「股壇醫生」的曹貴子作為醫生出道,行醫逾二十年,近年搖身一變成為股壇名人,背景惹人注目。八八年畢業後,曹與同學開設首家診所,眼見沒有本土醫生將旗下醫療機構上市,便在千禧年將自己創辦的康健推上市。曹同時踏足股樓雙市,投資逾億元於豪宅、商鋪及商廈。案件編號:區域刑事六七八——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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