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清:立法會癱瘓 中央關注「天經地義」
2020-04-23 00:00
胡漢清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中提及,由中國其他地區進入香港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特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當中「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所指的,就是《基本法》頒布時仍未成立的國務院港澳辦,而該條第二款提到中央各部門在港設立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當中負責批准的部門亦是港澳辦,因此港澳辦和屬同一體制的中聯辦,並非《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所指不得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
他又指,《基本法》第十二條訂明特區直轄中央,「地方政府的制度運作,中央政府要負責」。他認為,立法會內會隨時癱瘓至七月會期結束,或影響港元穩定、股市下跌,反問「中央表示憂慮就是干預?」「難道中央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他相信,全世界的中央政府看見地方政府出現類似情況,都會發聲明關注。
對於內會情況如何破局,胡漢清認同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和前秘書長吳文華的意見,上年度內會主席李慧琼現時仍是內會主席,認為即使面對司法覆核,亦可先讓政府恢復運作。他亦直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應「至少做啲嘢先吖!」例如再向外間資深大律師索取意見,甚至可考慮司法覆核。
另外,胡漢清認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並非負責研究《基本法》的部門,他批評作為政府唯一法律權威的律政司,至今卻未曾開腔回應,司長應向公眾和立法會定調解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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