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被拒發上訴許可

2020-04-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民主黨成員林子健三年前的虛報被擄案,林被裁定「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囚五個月,本月初上訴失敗後上周獲准保釋,他昨到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被拒,此裁決理由將擇日以書面形式頒布,他需即時收監繼續服刑,在獄中等候排期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方爭議一名警察在調查時看過逾千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及與林子健相處八小時的「特殊知識」,而以「特設專家」身分認定閉路電視片段中蒙面男子是林子健。它指出專家證人的法律原則、規限和指引是否完全不適用於特設專家,又或法官會否給予自己法律指引去處理特設專家證供與自己觀察所得的不同。

律政司代表指,香港雖然沒有對「特設專家」的專家證據的終極裁決,但外國在近四十年前已有相關的完整法律原則,故認為上述爭議毫無嶄新的法律觀點讓終審法院釐清。案件編號:高院裁判法院上訴一七九——二〇一九。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