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記檢五槍拘三男 稱無阻疑犯見律師

2020-04-2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〇記」追查近期涉及槍彈的暴力案件,前日搜查全港十一個地點,共起出五支長短槍,二十多枚彈殼,一批真槍組件、滅聲器及夜視鏡等,拘捕三名男子;其中在沙田廣源邨拉人時遇到人群阻撓,有保安員更無辜被遷怒打傷,警方強調當時沒有阻止大律師見疑犯,只是疑犯拒絕見面,並呼籲市民勿阻警方執行職務。

據了解,警方追查近期涉及反修例活動的槍彈軍火案,經順藤摸瓜,前日持法庭手令展開搜捕行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〇記)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前日搜查全港十一個地點,拘捕三名男子,檢獲二十六枚彈殼、兩長三短仿製槍、三件真槍組件、六個胡椒噴霧器、一個槍用滅聲器,以及三個軍用夜視鏡。被捕三人(二十三歲至六十三歲)分別是工人及氣槍店員工,有人自稱槍癡及Wargame發燒友。

李又稱,搜獲真槍組件具高度危險,若稍作簡單改動,可配合改裝彈殼發射彈藥,變成殺人武器,對香港治安構成極大危險,警方十分重視,會加強執法。

證物中有夜視鏡在氣槍店檢獲,夜視鏡屬戰略物資,根據香港法例,輸入戰略物資必須領牌,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監兩年及罰款五萬元。而根據香港法例,胡椒噴霧器、槍械組件、滅聲器及空彈殼皆可列作槍械及彈藥,非法藏有最高判囚十四年及罰款十萬元;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李特別提到,探員前午搜查沙田廣源邨廣橡樓五樓一單位,但戶主拒絕開門,警方強行入屋拘捕涉案男子,其後有人自稱區議員到來要求警方開門,更有多人在屋外聚集,警方須調派軍裝同袍增援;至傍晚,再有一名自稱大律師女子要求見屋內人士,但未有交代要見何人,探員曾問疑犯是否需要大律師,他表示拒絕,警方記錄在案。至晚上,疑犯被帶到就近警署,該自稱大律師女子再到警署要求見疑犯,警方帶同疑犯及在值日官陪同下,當面查問疑犯是否需要大律師協助時,對方依然拒絕,故不存在警方阻止被捕人士見法律代表。

對於有保安員因阻止其他人進入大廈而無辜被踢傷,李表示:「區議員能關心區內事,亦應關心保安員安全,遇到這樣情況,應勸喻聚集人士克制。」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