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加快繳付律師出庭費

2020-04-08 00:00

法援署署長鄺寶昌在回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下圖)的函件中強調,法援署早於二月二十四日實施了各種簡化措施,為兩個法律專業團體,提供迅速及有效的援助。
法援署署長鄺寶昌在回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下圖)的函件中強調,法援署早於二月二十四日實施了各種簡化措施,為兩個法律專業團體,提供迅速及有效的援助。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得悉,司法機構因新冠肺炎,自農曆年假期後一直暫停正常運作,私人執業大狀不上庭「打官司」,等同「零收入」,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連月來,不斷發信予政府高官求助,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率先為法律界人士「出頭」,於上月底分別致函給法援署署長及法庭當值律師服務總幹事,要求兩部門在疫情肆虐期間,為法律界人士解困,法援署署長及當值律師服務日前回覆司長鄭若驊,表明於二月底及三月開始已採取應變措施,加快繳付聘用大狀和律師的出庭費用。

消息稱,法援署署長鄺寶昌在回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函件中強調,法援署早於二月二十四日實施了各種簡化措施,並採取了特殊安排,在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間,為兩個法律專業團體所帶來「零收入」的嚴重影響提供迅速及有效的援助。

鄺寶昌表示,只要獲法援署聘用的大狀或律師提交準備工作的臨時費用證明,而毋須等待整個案件審結。法援署會在這緊急情況下,加速處理所有呈交的臨時費用單據,並盡快清算此類費用, 這項特別安排的措施是在這個艱難時刻,專為大律師及律師提供協助。

至於法庭當值律師服務總幹事王姬麗亦在覆函中保證,「當務之急是我們必須攜手抗疫,並在這個關鍵時刻盡我們所能,為該行業的成員提供最大的幫助」。王姬麗指出,一般參與當值律師服務的大狀或律師出庭代表案中被告後,部門都會在翌月「找數」,但在這困難時間,法庭當值服務計畫於三月開始,已加快處理,由一個月縮短為一星期內向每位提供當值律師服務的大狀或律師支付費用。

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二月二十七日回覆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信中表明,「我明白在這個艱難的時刻,香港很多行業都面臨着巨大的挑戰,法律界也不例外。 自今年一月二十九日以來各級法院停止正常辦公屬史無前例, 律政司會考慮在適當和需要時外聘大律師公會成員處理案件的檢控工作 。」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律師會會長彭韻僖以及中律協創辦人陳曼琪,均先後致函給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爺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等,要求將私人執業的大狀和律師納入「防疫抗疫基金」的援助界別,戴啟思要求政府資助大律師辦事處租金及開支部分費用,以及容許他們能延遲十二個月繳付入息稅款,而中律協則建議政府因應律師行的規模,提供一次性的補貼,即由八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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