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廳涉違禁令「偷跳晨舞」
2020-04-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舞廳涉嫌違禁令營業,舞客脫口罩貼身狂舞恐集體染疫!「社交戒嚴令」規定公眾娛樂場所自上月二十九日起停業十四天,但旺角一家舞廳暫停營業五天後,上周五開始以會員練習舞蹈為由,偷偷恢復「早課」,記者昨晨以顧客身分登門,負責人馬上協助登記成為會員,但未為記者探熱,現場約三十人或享用早餐,或聞歌起舞,部分男女更不戴口罩,面對面、手挽手、身貼身搖動身軀,隨時造成集體感染。有大律師認為,舞廳屬於公眾娛樂場所,不論是否會所均須遵守禁令,否則前來跳舞或觀舞的參與者、營運者和場所提供者均可能觸犯法例,有機會被檢控。
安坐後,老闆娘不久送上早餐,並詢問記者姓氏和手機號碼:「我們是會所,會員才可跳舞,所以要簡單登記吓。」記者告訴對方後,獲發一張只印有舞廳地址、電話和營業時間的卡片,但沒有會員證,之後她轉往鄰桌招待其他客人,兩名男員工則不時與客人寒暄,當中一人更客串與女賓客起舞。
隨着不同樂曲響起,十多名中老年男女在舞池上大跳華爾茲、慢四步、恰恰舞(Cha cha cha)等社交舞,看似十分歡愉,但部分人卻沒有戴口罩或拉下口罩至下巴位置,男女雙方面對面、手握手共舞,音樂停頓之際相互交談「噴口水」,多對男女亦不時意外碰撞對方身體,可說緊密接觸,亦有客人脫口罩進食時,「無罩」舞客連環轉身趨近桌邊,雙方距離不足半米,口水和汗水隨時飛濺食物上。
奇怪的是,以「真面目」示人的舞客步出舞池後,連忙戴回口罩,但坐下休息一會再次起舞時又除下口罩,兩對男女更互換舞伴,擺動身軀期間笑不攏嘴,飛沫四散,一旦有人是新冠肺炎病毒隱性傳播者,隨時造成集體感染,成為染疫「舞廳群組」。
飽嘗早餐及觀嘗優雅舞姿後,記者離座支付早餐費,老闆娘隨即提醒,可讓客人唱歌的茶舞及有歌手獻唱的晚舞,因卡拉OK被勒令停業十四天,故此也同樣取消,「早課」因只播放音樂光碟讓會員「練舞」,認為沒有違反禁令,「要跳舞就早點來!」
對於舞廳讓客人跳舞,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預防及控制疾病的法例十分清晰,並無灰色地帶,強調舞廳是公眾人士能夠進入的公眾場所,故此屬於必須關門十四天的公眾娛樂場所,「如果這位老闆娘問我法律意見,我會講要關閉十四日」,又指即使舞廳領取的是會所牌照,也不能因此豁免,「有健身室採取會員制,一樣要暫停營業,否則不符合法律精神」。
陸偉雄補充,舞廳涉嫌違反禁令營業,三類人士均可能干犯法例,包括前來跳舞或觀舞的參與者、營運者和場所提供者,有關人士隨時可遭檢控。至於當局會否採取跟進行動等問題,本報正向民政事務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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