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商戶疫境短暫合作可先諮詢

2020-03-2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新冠肺炎疫情下對本港企業的營運帶來不少挑戰,競委會昨日表示,明白到某些企業,在這段期間或有需要短暫地加強彼此間的合作,尤其是為了向消費者持續供應必須的貨品及服務,企業間若有意進行短暫的合作安排,如聯合採購、聯合生產協議、與銷售相關的聯營或交換資料,而有關安排是切實為應對疫情,並符合香港社會及消費者的利益,他們或其行業協會可主動聯絡競委會,商討《競爭條例》如何應用於其建議的安排上。惟該會亦強調疫情期間《條例》如常生效,籲市民勿以疫情為藉口,從事反競爭行為。

新冠肺炎疫情下消毒用品等物資供應緊張,競委會昨日發表公告指出,留意到疫情對香港企業的營運及重要物資及服務的供應,均帶來了不同的挑戰。在疫情期間,《競爭條例》如常生效,競委會亦繼續運作及執法。然而,競委會明白到,某些行業的企業,在這段期間或有需要短暫地加強彼此間的合作,尤其是為了向消費者持續供應必須的貨品及服務。

競委會指出,對於這些短暫的安排,若是切實為應對疫情,並符合香港社會及消費者的利益,競委會在履行其執法及提供意見的職能時,將會以務實的手法處理。發言人續稱,企業之間若有意進行短暫的合作安排,如聯合採購、聯合生產協議、與銷售相關的聯營或交換資料,而有關安排是切實為應對疫情,並符合香港社會及消費者的利益,他們或其行業協會可主動聯絡競委會,商討《競爭條例》如何應用於其建議的安排上。

該會指,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競委會將盡量於收到所有資料後的五個工作天內,以非正式形式就建議安排提供初步意見。惟該會強調,在新冠肺炎疫情下《競爭條例》亦如常全面生效,競委會將繼續保持警覺,防止企業利用疫情、或以疫情為藉口從事不當的合謀行為或其他反競爭行為,以保障消費者。

該會續稱,有關行為將面對法律的制裁,消費者或企業如發現有關行為,應盡快向競委會舉報;而已牽涉入這些行為的企業,則應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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