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長房女要求撤公司削股本遭駁回
2020-03-05 00:00
原訟庭法官夏利士昨頒下判詞,認為該公司累積虧損未有威脅債權人利益,決定駁回霍麗娜的申請,他更形容霍麗娜「純粹絞盡腦汁地妨擾其他股東如願。」
原告霍麗娜認為公司就削減決議投票前,未有向股東們提供足夠資訊,亦未有就累積虧損會否變成永久性損失解釋,故決議本身存在缺陷,理應被撤銷。法官夏利士表示,該公司核數時間與召開股東大會時間相隔甚遠,致出現疑似永久性虧損,但公司投票前力陳財務狀況將會改善,未見有誤導股東,債權人利益未足見被威脅,加上惟被告霍英東銘源發展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股東支持削減,故決定駁回霍麗娜申請,她另需支付相關訟費。案件編號:高院雜項九七四——二〇一七。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