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长房女要求撤公司削股本遭驳回

2020-03-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生前为发展南沙生意,成立「霍英东铭源发展有限公司」,其后因资金过多,公司向高等法院申请,由原本三十一亿股本削减至十九亿,终因长房女儿霍丽娜(见图)反对被拒。及至一七年,公司再度提出削减股本,获股东大会通过,霍丽娜遂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院撤销该决定。

原讼庭法官夏利士昨颁下判词,认为该公司累积亏损未有威胁债权人利益,决定驳回霍丽娜的申请,他更形容霍丽娜「纯粹绞尽脑汁地妨扰其他股东如愿。」

原告霍丽娜认为公司就削减决议投票前,未有向股东们提供足够资讯,亦未有就累积亏损会否变成永久性损失解释,故决议本身存在缺陷,理应被撤销。法官夏利士表示,该公司核数时间与召开股东大会时间相隔甚远,致出现疑似永久性亏损,但公司投票前力陈财务状况将会改善,未见有误导股东,债权人利益未足见被威胁,加上惟被告霍英东铭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股东支持削减,故决定驳回霍丽娜申请,她另需支付相关讼费。案件编号:高院杂项九七四——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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