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管有爆炸品還柙看管

2020-03-0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去年十一月初搗破灣仔一個武器庫,行動中拘捕四男一女,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案中女被告昨在觀塘法院申請保釋外出,辯方大律師提出被告願佩戴檢疫用的「電子手環」,供警方監管。控方則反對,並指手環未曾應用在刑事案件,成效存疑。惟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畢陳辭,拒絕被告保釋申請,被告須還柙看管。

二十二歲女被告楊泳茹,與另外四男被告鄭錦輝、丘建威、莫禮滔及黃建棋,被控於去年十一月二日,在灣仔堅拿道西冠景樓一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二四七四——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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