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法院者一律要測體溫

2020-02-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司法機構基於公共衞生考慮,昨公布由今日起進行「體溫檢測」,所有進入法院大樓的法庭使用者(包括與訟各方、法律代表、記者、公眾人士和服務承辦商職員)均須接受體溫檢測,若體溫高於攝氏37.5度或拒絕接受體溫檢測的法庭使用者會被拒絕進入法院大樓。另所有由內地返港的司法人員,或須出庭應訊的被告或控辯雙方大狀律師,均必須自我隔離十四天,只要跟法官作出申請便可。

此外,司法機構亦作出新實施法庭座位的安排,包括(一) 法庭公眾席的座位數目將減少約一半,讓法庭使用者盡量保持適當的距離;(二) 當法庭使用者已坐滿可供使用的公眾席座位,未能就座的法庭使用者不得站立旁聽聆訊;及(三) 法庭聆訊將會在較大的法庭內進行,並在可行情況下 進行廣播。而司法機構早在年初五開設的緊急法院均下令所有司法人員,任何進入法庭人士必須戴上口罩,及由外判保安員向入庭人士噴消毒搓手液。

另司法機構自農曆年初五開始一直休庭至今,何時恢復運作仍未知之數,有大律師及律師都對「法院停工」感到憂慮,主要是他們沒有上庭打官司,便沒有收入來源,部分原本在新春前已接辦的案件,審訊踏入中段時間,但因新冠肺炎疫情突然被「腰斬」,原本日誌排得滿滿案件的大狀,憂心結果會因多宗案件「撞期」而要被逼放棄部分案件,導致收入損失。

大律師林國輝(圖)坦言,新冠肺炎令整個法律界「斷收入」,就算一些資深大狀都大喊有壓力,而年輕大狀或徒弟更慘,大家都「諗緊點交租」,作為「師傅」的他只好盡量協助徒弟,包飲食費,並利用此空檔時間,與徒弟重溫案例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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