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涉洗錢案 揭有戶口疑參與販毒
2020-02-13 00:00
涉嫌被捕戶口持有人男子姓鄭、十八歲,無業,其餘被捕一男二女,由二十六至三十五歲,分別報稱任職貨車司機、公關及無業。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警司鄒旺忠指出,就「星火同盟」涉洗黑錢案,警方進行多方面分析及調查後,發現案中空殼公司,與一名銀行戶口持有人,有可疑銀行轉帳交易活動,遂展開追查,再揭發銀行戶口持有人疑參與販毒活動。而在去年十月下旬至十一月下旬,銀行戶口持有人有不尋常銀行交易記錄,疑收取了空殼公司共四萬八千元。
探員順藤摸瓜蒐證,前晚採取拘捕行動,掩至南山邨對開,逮捕該名姓鄭戶口持有人,在其身上被搜獲少量毒品,以涉嫌販毒及洗黑錢罪名將其帶署。
行動中,探員又逮捕剛與鄭接洽交易的三名嫌疑買家男女,共檢獲五點二克氯胺酮(K仔)、四點七克可卡因及三克大麻,市值約八千元,初步指三人染有不良嗜好。昨日鄭已被落案檢控一項販毒罪名,明日(周五)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者准保釋候查,三月下旬返署報到。
今次被捕姓鄭疑犯,與案中空殼公司有不尋常銀行戶口交往,警方會繼續循多方向偵查,特別針對有關戶口用途以及資金流向,又會追查背後是否有骨幹人物操控,以及有關毒品來源等,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強調,根據本港法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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