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與台無司法互助 不滿陸委會詆毁

2019-12-2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一名台灣男子今年十月涉嫌在尖沙嘴一間表行行劫後,逃回台灣,台灣大陸委員會昨天再呼籲,盼港府能積極提供相關事證,以釐清案情,否則會讓人懷疑港府做法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特區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對台灣當局不斷就港台司法協助事宜,發表不符事實的言論,表示強烈反對。對於台灣當局明知本港沒有法律,容許香港和台灣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的情況下,仍不斷以不負責任的言論詆毀香港,表示反對亦反感。

政府發言人又指,港方在打擊罪惡的原則下,已提供制度下可提供的材料,敦促台灣當局不要再以政治凌駕法治,以陳同佳案及今次劫案為藉口,消費法治,發表等同要求特區政府違反本港法律的言論。港方不能認同台灣當局以政治考慮法治的看法,認為不符本港的法治精神。

台籍林姓男子十月六日涉嫌手持氣槍在香港尖沙嘴犯下強盜名表案後,逃回台灣,近期遭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中檢為取得林男在港犯案事證,日前通過法務部向港方提起司法互助請求。

陸委會昨天表示,已收到法務部申請司法互助的函文,會配合主管機關需求,盡速由陸委會駐港機構,循程序向港府提出。陸委會指出,作為一個負責任、重視法治及民眾安全與權益的政府,不會任令涉重大刑案的犯嫌在沒有司法合作的情況下,以自由行方式投案。台港民眾都希望雙方政府能夠合作,讓罪犯無所遁形,公理正義得以伸張。

陸委會表示,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已因港府消極作為,至今尚未受到應有法律制裁,盼港府在本案能夠積極回應我方請求,切勿再讓台港民眾失望,甚至讓人懷疑港府作法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陸委會指出,由於林姓男子除涉及香港搶案外,還涉及其他跨國強盜罪,盼港府依我方請求,積極提供在港相關事證,以釐清案情,讓嫌犯獲得應有制裁。

保安局早前回應表示,香港「沒有法律可以與台灣當局進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事宜」;香港警方已將此案列作搶劫案,正根據香港法律處理,若嫌犯願意從台灣來香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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