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王打劫囚56月 官囑出獄後搵份工

2019-11-2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曾被稱為香港「六大賊王」及「十大重犯」之一的何東成,於二〇一四年獲假釋後,去年五月底假釋期間在尖沙嘴海港城太子珠寶鐘錶僅用螺絲批打破玻璃陳列櫃,劫掠市值近五百五十萬元珠寶,當中包括鑽石戒指、鑽石手鐲、鑽石頸鍊及原粒鑽石。何東成早前承認一項搶劫罪,並已交出所盜珠寶。金貝理法官昨於高等法院判其監禁四年〇八個月,並寄語被告千萬不要再重犯,應持正面生活態度,找份正當職業過餘生。

金貝理法官判刑時指,六十二歲被告何東成沒有在案發後即時自首,此案亦在他假釋出獄後受懲教署監管期間所犯違反監管令,故不相信他對所犯的事感到後悔,被告亦須為其過錯而承擔責任。被告共有多達四十一項案底,亦是搶劫、盜竊及入屋犯法的慣犯,本案明顯有事前精密計畫,法官不相信被告不知道其同伴在搶劫持時有武器,而且被告搶劫時毫無疑問地使當時附近市民及遊客驚恐,幸運地沒有人因此件案件而受傷,法庭有責任保護市民並而把被告判囚。

法官指被告現已一把年紀,相信他出獄後重犯機會將降低,亦可見到被告不少親友到庭支持,故寄語被告出獄後切勿再犯罪,皆因慣犯每次重犯只會令刑期更長,若被告遇到問題應先找親友尋求解決辦法,亦應在出獄後持正面生活態度,找份簡單工作賺取正當收入來度過餘生。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一九一——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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