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被彈劾總統 從未有直接下台

2019-09-2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美國眾議院對總統特朗普展開彈劾調查。但在美國歷史上,從來未有總統因為被彈劾而直接下台。法例規定,在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共一百席),必須最少有三分之二議員(六十七票)投贊成票,才可罷免總統的職務,因此特朗普被趕下台的機會很微。

根據憲法,若總統被裁定叛國、行賄受賄或觸犯其他嚴重罪行而被定罪,都可被彈劾。總統不一定要觸犯具體的刑事法例,才足以構成彈劾的理由。法律界評論家認為,總統若向外國領袖施壓從而影響美國選舉結果,屬於可以彈劾的不當行為。但美國過去從未有總統因彈劾而下台,約翰遜(Andrew Johnson)和克林頓分別在一八六八年與一九九八年遭眾議院彈劾,但參院並未認定有罪。牽涉水門案的已故總統尼克遜則是於一九七四年自動辭職,以避過國會彈劾。

九十年代後期,克林頓總統爆發性醜聞,被揭發與白宮見習生萊溫斯基搞婚外情。一九九八年十月,由共和黨控制的眾議院對他展開彈劾程序,指他向大陪審團作假證供及妨礙司法公正,同年十二月十九日表決通過彈劾議案。一九九九年一月,參議院開始對他審訊,同年十二月表決,但籌不夠所需的三分之二票數,未能把他罷免。美國卡特中心中國項目主任劉亞偉昨日對中通社說:「特朗普這次被彈劾掉的可能性不大,因為由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要投票通過彈劾非常困難。除非真有大量板上釘釘的證據,他才可能很快下台。否則,他被選掉的可能性大於被彈掉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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