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誤殺院友不宜答辯
2019-08-09 00:00(星島日報報道)患有中度智障的三十三歲精神科男病人,三年前在宿舍內推跌一名三十一歲男院友,導致對方頭部受創,接受搶救後不治。男病人原在高等法院被控一項誤殺罪,早前陪審團一致裁定他不適宜答辯和無力面對審訊,但他確實曾推撞死者導致其死亡。法官昨下令男病人須接受智障人士日間活動中心服務,輪候位置期間暫住葵涌醫院。
據控方證據所指,案發當晚被告、死者和其他院友等十多人在院舍的公共空間踱步或休息。稍後,被告與死者不約而同地行到牆角,未幾被告便作狀揮拳。但牆角正是鏡頭的「死角位」,閉路電視並沒有拍下死者倒地一刻。職員見狀上前拉開被告,救護員意外發生後約十分鐘後到場營救。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三五一─—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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