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阻港鐵列車關門罰千元

2019-07-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一歲男子於今年五月初在樂富站違反《香港鐵路條例》,以雙手和身體阻礙列車車門關上,並兩度用腳踢車門,更在車廂內以粗穢言語辱罵他人,被票控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和粗穢言語兩罪。被告李悅龍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求情時指當時受酒精影響才會犯案,並承諾永不再犯,望裁判官能念在被告初犯輕判。莫子聰特委裁判官判刑時指雖然被告因醉酒才鬧事,但被告阻礙車門關閉約兩分鐘令大眾受阻,辱罵他人和職員亦令人不快,兩項控罪各判罰款五百元,即共罰款一千元。

案情指,港鐵樂富站當值職員於今年五月三日晚上約十時接獲通知,指車門受阻未能關閉,職員在月台看見情緒激動的被告李悅龍,在車廂內與人發生爭執。他多次以雙手和身體阻礙車門關閉,其間被告以「X你老母」指罵一名男乘客,職員將情緒不穩的被告帶下車及報警處理。兩天後,港鐵職員從閉路電視片段中,發現被告兩度以腳踢門,並站在車門中央與人爭執。根據《香港鐵路附例》,兩項控罪的最高罰款分別是二千元和五千元。案件編號:觀塘傳票一一〇七七至七八——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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