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陝西男殺國寶鳥重囚

2019-06-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適逢世界環境日之際,陝西省兩名男子因故意用彈叉殺害有「東方寶石」之稱的朱䴉,各被法院重判入獄十年和八年。據悉,朱䴉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陝西省高院近日發布五宗破壞環境資源典型案例,當中包括此案。事緣三年前,被告人郝某慫恿馮某打鳥,二人不聽村民勸阻,在銅川市耀州區用彈叉將一隻白鳥擊落至地面並帶走。後馮某發現白鳥帶有腳環且有編碼,遂將白鳥扔棄到耀州區路邊河道,最終致該鳥死亡。經鑒定,這隻白鳥是朱鷺。

耀州區法院一審認為,兩人的行為構成非法獵捕及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情節特別嚴重,故判處馮某、郝某各入獄十年和八年。兩被告人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銅川市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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