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陕西男杀国宝鸟重囚
2019-06-06 00:00
陕西省高院近日发布五宗破坏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当中包括此案。事缘三年前,被告人郝某怂恿冯某打鸟,二人不听村民劝阻,在铜川市耀州区用弹叉将一只白鸟击落至地面并带走。后冯某发现白鸟带有脚环且有编码,遂将白鸟扔弃到耀州区路边河道,最终致该鸟死亡。经鉴定,这只白鸟是朱鹭。
耀州区法院一审认为,两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猎捕及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情节特别严重,故判处冯某、郝某各入狱十年和八年。两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铜川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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