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方案」被疑違例 何仲平:字眼可修改
2019-05-06 00:00
醫委會將於後日(八日)再開會,討論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要求。早前醫委會的法律顧問質疑,醫學會的「方案五」要求海外醫生在通過執業試後做十八個月臨牀工作,才可豁免實習為違反《醫生註冊條例》,認為有不合理及歧視之處,有機會面對法律挑戰。法律顧問又指病人組織委員林志釉的方案,要求有三個月「指定臨牀工作」的定義不清晰。
醫學會會長何仲平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後表示,醫學會曾諮詢法律意見,有信心「方案五」可提上議事廳討論,並指方案在字眼上可修改,但涉及本質問題就不會修改,而醫學會明日的內部會議會詳細討論,研究修改字眼。他指,若「方案五」最終不獲接納,個人不排除轉投病人組織代表林志釉的「方案六」,因「理念較脗合」。他又向醫生業界及市民派「定心丸」,強調一定能夠表決出一個方案,不會「甩轆」。
他在節目中指出,尊重醫生不同的工作性質,絕無輕看一些工作崗位,但表示現實情況為公立醫院最缺人,較希望新外援都留在公院。他又引述醫委會法律顧問指出,上月表決四個方案時,其實有三個方案都可能有法律問題,一樣有機會被法律挑戰,但最後一樣仍表決,所以不明白為何「方案五」會有問題。
同場的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回應法律顧問的意見,指會改成涵蓋一種或多種臨牀工作,並認為提出的「方案六」,要求三年醫生工作中,須具三個月臨牀經驗,已經為「退無可退」的底線。他認為,臨牀經驗不單單是指醫療技術,亦應包括香港的新環境、本地工作經驗的累積。
他又表示,現階段不會「數票」,如果醫生業界支持的「方案五」,因技術和法律問題,無法提交大會表決,希望委員本著病人安全為首的概念,支持「方案六」,但最重要為得出一個方案,以增加海外醫生來港。他續稱,即使剩下政府代表支持的方案一,自己也會傾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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