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酒券可臉貼吧女胸 樓上吧涉變「泰」淫窟
2019-01-30 00:00
四十七歲女被告嚴慧嫺,昨由大律師Oliver Davies代表抗辯,女被告被控於去年五月六日至六月二十二日期間,在尖沙嘴柯士甸道業廣商業大廈新泰皇酒吧管理賣淫場所罪,據知,案中有八名吧女早前分別承認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名,被判囚兩個月,其餘十二名吧女則獲判無條件釋放,涉案的樓上吧約一千平方呎。
控方指,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去年三月至六月期間,執行代號「飛沙」的反罪惡行動。兩名臥底探員先後於去年五月及六月五度到上址放蛇,每次均由自稱酒吧負責人的女被告接待,並問兩名臥底,「使唔使搵兩個泰妹陪你哋玩」,其後被告安排兩名戴上手帶的泰籍女子陪坐,並邀請臥底警購買「換領券」,每張面值二十元,憑券可玩「Let's play揸波game」,但券上註明「憑此券可換領啤酒,此券不能兌換現金,此券不能兌換洋酒」。
現場有泰籍吧女更向臥底解釋「揸波game」玩法,即大家要輪流擲骰,例如「一」便要飲酒、「二」要酒客將臉貼在吧女胸部、或吧女將臉貼在酒客下體、「三」要給吧女二十元貼士、「四」可揸胸、「五」要拍手、「六」則要再玩一局,輸了要飲酒。
兩名臥底共支付一千五百元買券,在酒吧逗留近四小時,期間吧女經常捉住他們的手,讓他們「揸波」,並要求他們以「換領券」作為貼士。被告更對兩臥底表示,「下次嚟之前記得搵我,我留定啲大波靚女畀你地揸」。
控方指,兩臥底探員於去年六月二十二日晚偕同另四名探員再次光顧樓上泰吧,女被告安排八名泰籍吧女與六名臥底玩「揸波game」,直至凌晨時分,警方持搜令到場,拘捕三十三人及檢獲七萬三千多元現鈔。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三二七七——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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