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跨行業冷靜期有討論空間

2019-01-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日公布,為三千元或以上的美容和健身服務消費合約設立法定冷靜期,諮詢公眾三個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法定冷靜期對消費者的保障很大,訂定法例時須謹慎,又指目前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中以美容及健身中心為主,因此先作監管,至於將來會否將冷靜期推展到其他行業則仍有討論空間。他亦表示,期望能在現屆立法會會期內,將有關美容及健身服務合約法定冷靜期的草案提交立法會討論。

邱騰華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法定冷靜期讓消費者在毋須理由下取消合約,對消費者保障很大,因此在訂立有關法例時應當謹慎。他提及,《商品說明條例》近年引入刑事規管不良營商手法,但由於刑事舉證門檻高,未能減少美容及健身業的不良銷售情況,強調建議並非針對某些人,而是針對過去法例未能照顧的情況。

至於為何冷靜期只涵蓋美容及健身業,而沒有涵蓋其他行業,如時光共享等,邱騰華稱,有害群之馬影響美容業,當局收到有關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中,有達數十所美容機構涉及威脅性銷售,當中涉及長者或智力較低的人士,近五年的投訴亦有百分之七十七為美容及健身中心,認為應先作監管,相對美容及健身業,時光共享合約的投訴不算普遍,消費者亦沒有很嚴重的「受屈」情況,而將來會否將冷靜期推展至其他行業則仍有討論空間,目前最重要的是知道大眾是否同意設立冷靜期。

冷靜期只適用於三千元或以上的美容及健身服務合約,被問到部分商戶或將合約金額拆細以避過冷靜期時,邱騰華表示,不希望將來會發生類似情況,有關定額有討論空間,有需要亦可考慮加入條款加強對消費者保障,如限制每日簽約金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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