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非法集資罰15億 兩高層判無期徒刑
2019-01-17 00:00
快鹿系集資詐騙案昨天在滬宣判。法院指涉案人施建祥在二〇一三年起兩年間,為非法集資組建快鹿集團,統一管理東虹橋小額貸款公司、東虹橋融資擔保公司以及金鹿系、當天系、中海投系等融資平台的「快鹿系」集團。施建祥指使兩家公司提供虛假債權資料及匹配虛假擔保文件,連同中海投系擅自發行基金產品,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下以多種方式,包括推介會、發送傳單、互聯網廣告等公開宣傳和銷售,從而非法集資共計四百三十四億元。
非法集資所得款項均被轉入施建祥、快鹿集團實際控制的銀行帳戶,除二百八十二億元被用於兌付前期投資者本息外,其餘款項被用於支付各項運營費用,甚至轉移至境外及個人揮霍、侵吞等,造成實際經濟損失共計一百五十二億元。上海市司法機關表示將繼續加強對涉案資產的追贓挽損工作,對在逃的涉案人員繼續追捕及追訴。
十五名被告被判刑,其中美籍華人徐琪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兩罪並罰判刑十三年。 徐琪也曾任快鹿集團董事局主席。
據悉,快鹿集團詐騙規模如此龐大或與明星效應有關,其中明星黃曉明曾為集團旗下的東虹橋金融代言。快鹿集團亦投資電影拍攝,包括由本港製作的《葉問3》,以及范冰冰涉入逃稅風波的《大轟炸》。前央視主持崔永元去年曾點名批評施建祥利用《大轟炸》洗黑錢:「五億都吞了,還要從《大轟炸》裏拿錢,心太黑了。」
至於集團主腦施建祥因涉嫌集資詐騙罪,在二〇一六年外逃至美國,在百名紅通人員名單中排名第三十一號。年逾五十的他持有本港身分證,因欠上下李嘉誠舊居的租金被追討五百八十萬港元,去年被高院頒令破產。
被告人家屬、被害人代表、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領事處官員等共計約三百人旁聽了一審宣判。本市司法機關將繼續加強對涉案資產的追贓挽損工作,對在逃的涉案人員繼續予以追捕、追訴。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