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爭產案 陳慧慧申上訴被駁回

2019-01-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南豐集團創辦人、「棉紗大王」陳廷驊的前妻楊福娥一〇年向幼女陳慧慧索償涉及十九間物業資產、共八十七億元的估價差額獲判勝訴。

陳慧慧不服裁決,等候上訴期間,發現母親楊福娥曾簽下一份涉及一百五十億元的送贈契,案件一度發還原訟庭處理。陳慧慧同時要求法庭撤銷原判,但因理據自相矛盾,去年提出首次申請遭駁回。同年十月底陳一方修訂申請,再一次提出撤銷原判的上訴。

法官昨頒布判辭,指法官不會干預原審法官的決定,再度駁回其申請,並下令陳慧慧向楊福娥賠償十三萬元訟費。

上訴庭引述原訟法官判辭指,法官拒絕接納陳申請,因為這本是案件管理的決定,改變相關決定門檻很高。陳要求法庭撤銷原判,其後呈上兩項自相矛盾的證據,原訟庭早已拒絕處理相關證據,案件已定今年十一月展訊。

另一邊廂,陳擔心法庭會指控自己未來聆訊中濫用司法程序,法庭則表示一向不會向訴訟雙方作任何保證。

法庭拒絕納入涉案的送贈契為證據,楊福娥曾簽下一份合約,將一百五十億的財產轉贈女兒陳慧芳,因此幼女陳慧慧沒有法律基礎興訟;另一方面又稱,楊當時受影響下簽署,非自發答應轉贈財產。

案件編號:民事上訴一五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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