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法庭無偏幫 不能接受攻擊法官

2019-01-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本港法官處理爭議案件時,不時遭受批評甚至人身攻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於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強調,公眾對法庭和法庭判決的批評要來得有建設性,就必須有理可據,而非基於誤解或錯誤訊息,強調法庭不會偏幫或針對任何一方。他又提到,近年大量有關酷刑聲請的案件為法院帶來沉重壓力,司法機構將與律政司磋商探討適度修訂法例的可行性。對於《國歌法》本地立法建議法官宣誓儀式須奏唱國歌,馬道立認為儀式屬重要和彰顯法治的場合,奏唱國歌亦屬應該。

二〇一九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昨於中環大會堂舉行,馬道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分別致辭,多名司局長、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法律界人士出席。馬道立致辭時表示,過去一年各級法院均曾審理源自政治或社會事件的具爭議案件,重申法庭的功能或職責不是裁決政治或社會議題,「法庭不會偏幫任何一方,亦不會尋找某種中間方案來解決社會關注的政治、社會或經濟問題;而實際上,不論何時,法庭處理的只是其席前的糾紛所涉及的法律議題,別無其他。」

馬道立指,社會上出現針對法庭判決的批評,有時甚至是對法官人身攻擊,部分批評中屬惡意攻擊,是完全不能接受,亦有詆毀法官政治偏頗。他強調,法庭樂意聽取有建設性的批評,《基本法》亦保障市民的言論自由,「關鍵在於批評要來得有效、有建設性,就必須有理可據,而非基於誤解或錯誤的訊息。」馬道立又引述終審庭在「雙學三子」衝入政總東翼前地案的判詞,強調法庭的角色並非參與政治辯論,法庭的職責是藉獨立審判,依法就任何案件的法律爭議作出裁決。

馬道立繼而指出香港法律制度的五項特質,包括司法獨立、有完善的兩級上訴制等,指對法庭判決提出質疑的公眾人士,可以從書面判決了解法庭的理據,「他們都可以從書面判決得到即時及詳盡的答案,根本毋須揣測或猜度法庭作出判決的背後考慮,更不應妄稱法官可能考慮了與法律無關的因素(例如政治因素)。」

另外,馬道立致辭時提到酷刑聲請案件近年大幅上升,指龐大的案件量為各級法院帶來沉重壓力,而調配或增撥資源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因此他將會與律政司磋商,探討對法例作出適度修訂的可行性,從而更有效率地處理案件。根據數字,涉及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由一六年的六十宗,增至去年的三千宗。

馬道立於典禮後會見記者,被問到《國歌條例草案》建議規定法官宣誓儀式須奏唱國歌,他指由於草案尚未通過,加上日後法庭可能處理相關案件,他不便評論太多,但他認為宣誓儀式屬重要和彰顯法治的場合,故奏唱國歌屬應該。他亦強調,不論法官宣誓儀式有沒有奏唱國歌環節,本港司法獨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均不會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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