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公開上訴內容:政府有偏見

2018-10-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上月廿四日正式引用《社團條例》,取締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禁止其運作。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早前已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提出上訴,他昨日公開上訴書內容,指民族黨反對暴力,未曾進行任何暴力行動,過去活動一直和平、合法和非暴力,但政府未讓他親自作口頭解釋,涉對他及民族黨政治主張存有偏見。

陳浩天的法律代表在上訴信件中提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終止民族黨運作,主要是在毫無證據下,拒絕相信陳及民族黨反對使用武力,並拒絕讓陳及該黨其他人作口頭申述,懷疑當局作出決定是基於對他及民族黨政治主張的偏見,又質疑當局處理案件程序不公。

上訴書指出,民族黨不支持暴力,無參與任何暴力行動,過去活動一直和平、合法和非暴力,與其他國家地區的普通政治活動無分別。但保安局局長只依賴警隊助理社團主任的觀察,以該黨過去曾提出「採取任何有效手段」的口號,判斷為「超越普通政治活動」,有人或被鼓動,構成暴力、對公安秩序有威脅,屬斷章取義,仍錯誤地將對該黨追求香港獨立,等同威脅國家安全,以及認定該黨的活動對國家安全具直接及即時威脅,但局方未有提出明確例子。

另外,由於特首林鄭月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以及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成員葉劉淑儀、湯家驊、黃國健、劉業強、張國鈞曾評論事件,陳質疑他們可能有偏見,要求上述人士避席處理其上訴,並應讓陳在律師陪同下作解釋,否則疑點利益歸於民族黨。

民族黨以「C&N Limited」名義運作,陳相信不受《社團條例》規管,該黨正就被公司註冊處拒絕註冊提出上訴,而有關情況正於法院展開法律程序,由法院考慮保安局局長的理據更為適合,在未有法律依據禁制以「C&N Limited」運作前,該黨將繼續以公司名義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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