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街歌女噪音煩擾表證成立

2018-10-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曾在西洋菜南街唱歌的「新天地民族歌舞團」大媽團長被票控噪音滋擾案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審訊,被告指警員「唔講人情,為票控而票控」,又指音樂令人心情舒暢,如有人覺得煩擾的話,「係對所有表演者都好唔公平囉」,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將案押後至十一月八日裁決。

報稱家庭主婦的四十五歲被告喻米英被控於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晚上八時四十五到五十分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六至十號使各用兩擴音器發出噪音,被控一項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罪。被告沒有代表律師,自辯指案發日八時四十六分到達歌檔,從剛表演完的歌手接過咪,警到來要求停止,在檢查身分證後,立即票控她。

警員陳瑞庭供稱,當晚接到報案,認出被告在有藍白色雨傘的歌檔拿咪唱「不知名嘅普通話歌」,蒐證後票控她。被告質疑警員主觀地量度噪音,當時另外六團隊的音量都比她大,又指警員無法確定報案時唱歌的人是她。警員否認,稱客觀觀察了十幾個行人經過被告歌檔時,「揞住耳仔,急步行走,面露厭惡神色」,另一負責攝影警員陳楚盛則表示沒有印象其他團隊發出噪音。

控方指被告自相矛盾,呈堂相片亦見她使用一個接駁至兩個揚聲器的咪,認為她早已開始唱歌。被告承認曾跟觀眾互動,但沒有唱歌。她陳詞時表示證人不誠實, 認為警員應酌情處理,先警告再票控,指警行為不近人情,選擇性執法。

案件編號:觀塘傳票一〇二二四——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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