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天公开上诉内容:政府有偏见

2018-10-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上月廿四日正式引用《社团条例》,取缔鼓吹「港独」的香港民族党,禁止其运作。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早前已向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提出上诉,他昨日公开上诉书内容,指民族党反对暴力,未曾进行任何暴力行动,过去活动一直和平、合法和非暴力,但政府未让他亲自作口头解释,涉对他及民族党政治主张存有偏见。

陈浩天的法律代表在上诉信件中提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终止民族党运作,主要是在毫无证据下,拒绝相信陈及民族党反对使用武力,并拒绝让陈及该党其他人作口头申述,怀疑当局作出决定是基于对他及民族党政治主张的偏见,又质疑当局处理案件程序不公。

上诉书指出,民族党不支持暴力,无参与任何暴力行动,过去活动一直和平、合法和非暴力,与其他国家地区的普通政治活动无分别。但保安局局长只依赖警队助理社团主任的观察,以该党过去曾提出「采取任何有效手段」的口号,判断为「超越普通政治活动」,有人或被鼓动,构成暴力、对公安秩序有威胁,属断章取义,仍错误地将对该党追求香港独立,等同威胁国家安全,以及认定该党的活动对国家安全具直接及即时威胁,但局方未有提出明确例子。

另外,由于特首林郑月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以及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成员叶刘淑仪、汤家骅、黄国健、刘业强、张国钧曾评论事件,陈质疑他们可能有偏见,要求上述人士避席处理其上诉,并应让陈在律师陪同下作解释,否则疑点利益归于民族党。

民族党以「C&N Limited」名义运作,陈相信不受《社团条例》规管,该党正就被公司注册处拒绝注册提出上诉,而有关情况正于法院展开法律程序,由法院考虑保安局局长的理据更为适合,在未有法律依据禁制以「C&N Limited」运作前,该党将继续以公司名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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