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澄清97年立法非刻意剔除中国 李家超:香港鸵鸟了22年
2019-05-07 17:47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回应《逃犯条例》时说,香港过去一直无处理法律漏洞,形容香港「鸵鸟了22年 」,又澄清1997年立法局立法时非刻意剔除中国内地。
李家超希望市民自问,如果自己是受害人,对容许第二、第三个受害人出现,是一个政府不应该做的事。
李家超指,1997年只是将港英年代本身没有包括中国的引渡法例,作本地化立法,并非刻意剔除中国。立法局审议时,港英政府已经表明,当局正与广东省商讨香港与中国内地逃犯的移交安排,港府至今仍以订立长期移交协定为政策目标,而现时的修例建议是堵塞制度缺口,避免香港变成逃犯天堂。
李家超指,现时经立法会审理移交方法不可行,假设有被通缉的恐怖分子、大毒枭来港,其他司法区希望香港协助拘捕,香港政府要经过附属法例刊登宪报,已经将被通缉人士的资料及案情公开,对方便会有所反应,不但令外地对香港拘捕罪犯失去信心,也令罪犯逃之夭夭。
李家超强调,守法市民根本无需理会修例,只要自问某一个行为在香港是否构成犯法,如果不是就不符合两地同属犯罪原则,根本不会被移交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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