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兄与轻度智障胞妹性交认乱伦 押下月中判刑
2018-11-29 15:32
老翁于去年5月家中与患有轻度智障的胞妹性交,事件由一名察觉受害人表现异常的复康中心职员揭发。被告今于高等法院承认乱伦罪。被告本亦有轻微智力障碍,辩方须索取被告的心理和精神报告,法庭押后判刑至下月17日。
案情指受害人12岁已被诊断患有轻度弱智,智商仅57,最近一次测试中更反映数字已降至54。其第2任丈夫去世后,受害者丧失自理能力,08年起居住于火炭一所复康中心。2017年5月14日,当时47岁的受害人与被告一起到被告在上水的寓所内性交。翌日受害人回到复康中心时职员察觉其异样,询问下知悉受害人曾与胞兄性交,继而揭发事件。
被告已婚,与首任妻子育有3名子女,次任妻子则长居内地。事发当天被告相约受害人「行街」,受害人其后感倦意,2人于是前往被告寓所。被告在「不能自制」的情况下双手抚摸对方乳头,并要求性交称「只系掂少少」,其后被告4度尝试将阳具插入对方阴道,最尾一次成功,整个性交过程历时2分钟。控方续指被告学历只有中一程度,曾当仓务员,现依赖综援金生活。
被告亦曾有精神科病历纪录,辩方今未能提供被告详细心理和精神科报告,故申请押后。法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17日判刑。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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