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修订实务守则 要求电讯商核实准顾客地址证明
2018-11-29 19:40
通讯事务管理局修订《核实流动电讯服务准顾客地址的实务守则》,要求流动服务供应商与准顾客订立使用流动服务安排时,核实其地址和可被接纳为顾客地址证明的文件。生效日期为今年12月29日。
是次修订的守则旨在确保供应商所备存的顾客地址资料完整及真确;防止供应商使用不正确的地址资料作提供服务相关用途,包括计帐和追收欠款;以及防止误用他人的地址资料登记流动电讯服务。
根据守则,顾客将来如要申请流动服务,都必须提供申请日前3个月且由可靠机构发出的文件,且文件收信人必须与申请人一样。可靠机构的例子包括政府部门、银行、公营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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