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奸10岁亲女案开审 七旬翁警戒下曾认罪称愿承担法律责任

2018-10-15 16:56

七旬翁涉强奸及乱伦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开审。资料图片
七旬翁涉强奸及乱伦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开审。资料图片

七旬老翁于2015年至2017年涉嫌多次强奸亲生女儿,被控3项强奸罪及3项交替的乱伦罪。老翁否认控罪,今早在高等法院受审。控方指,被告首次施暴时女儿仅10岁。他曾在警诫下承认「我有罪」,因他与未成年的女儿发生了关系,更表示愿意坐监以承担法律责任。

曾任兼职保安员的77岁被告没有聘请律师代表,将亲身自辩。控方大律师韦汉熙指,被告与年轻40岁的太太在2001年内地结婚后来港,两人育有一子一女,一家四口同居深水埗一公屋单位内。2017年2月3日下午,当时只有12岁的受害女童向母亲称自己同日上午被亲父强奸,母亲知悉后在社工协助下报警。同日晚上明爱医院检验出受害女童的私处有被外物插入的痕迹。女童母亲早于同年1月中旬发现,女童内裤有分泌物和传出异味,怀疑女儿曾与谁性交。

母亲追问下,女童表示父亲早于2015年已开始对自己性侵,依稀记得首次性侵发生于2015夏天,以及发生于2016年7月5日女童升中派位放榜日的一次,但已没法准确记起被性侵次数和每次的日期。女童忆述,每次被父亲强暴时母亲都恰巧外出工作,被告施暴前会扯受害女童入单位内的大房间,然后脱下两人裤子,将下体插入女童私处。女童又指父亲施暴时不戴避孕套,下体在女童私处抽插,没有分泌也没有射精。事后被告吩咐其女儿不能向任何人公开此事,否则会处罚她。

控方强调,被告涉嫌首次强奸其女儿时,女儿只是小学五年级生,年龄不足11岁。其后的2次强奸,受害者年龄亦不过13岁。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6:02
更新时间: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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