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电单车撞伤女途人需留法国治疗 控方大状误读「死者」
2018-11-26 17:19
46岁警员涉于去年12月在湾仔道沿西行线驾驶电单车,期间欲超车时撞倒一名正横过马路的外籍女途人,男警早前否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严重受伤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大律师梅松除了在开案陈词口误将「伤者」读成「死者」,下午读出第二份承认事实时续误读成「死者」。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何蔚贻于去年12月5日晚上约7时许驾驶电单车,于湾仔道明丰大厦对开马路,撞伤35岁法籍女事主Benazet Virginie Andree Ida,她伤势严重,包括右小腿变形、右胫骨近侧及腓骨骨折、前胸壁擦伤及瘀伤等。事主于案发一星期后出院,并要求回法国接受治疗,现身在法国,今未有出庭作证。
辩方大律师李国威盘问案发时在场救护员苏伟基,问及有否见到伤者「有两条线」,他同意见到伤者当时应戴著耳筒,手持手机,但处理伤者时则未有留意其身旁有耳筒与否。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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