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捕后不治】证供大解构 CCTV拍到死者被带上警车过程

2018-10-24 13:21

警员林伟荣、警员马振康、警长罗伟民及日男乘客齐藤贵裕分别已上庭作供。资料图片
警员林伟荣、警员马振康、警长罗伟民及日男乘客齐藤贵裕分别已上庭作供。资料图片

2012年11月,65岁的士司机陈辉旺接载一对日籍夫妇前往大坑道住所,行车间司机与男乘客齐藤贵裕就著选择行车隧道问题而起争执。当的士驶到西隧16号收费亭,二人下车拉扯间失平衡跌倒。司机因乘客未付车资而报警求助,乘客亦请求西隧职员报警。警方到场调查后以殴打罪拘捕司机,惟司机涉嫌在被捕间受伤,送院后发现颈脊移位,四肢瘫痪需长期卧床,及后因并发症支气管肺炎离世,当时离事发入院只相差一个月。司机家属质疑警方当日使用非法武力,于2015年在高等法院兴讼向警务处长索偿,案件于本年10月2日审讯至今近一个月,研讯即将完结,以下试综合几方面证供解构案件。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司机于早段时间已被锁上手铐,警员马振康尝试将司机带上警车,但不成功。另一警员林伟荣见状登上警车,一脚踩在警车阶梯,欲将司机押解上车,原一手抓著衣服,另一手却箍到司机颈部。直到警长罗伟民上前协助才成功将司机带上警车。车内司机似乎有所挣扎,稍后时间再度下车,但司机下车后就躺在马路上,最后才由他人搀扶下返回警车。

警员林伟荣供称当日拘捕司机,期间司机不断反抗又大吵大闹,他多次向司机作出劝喻及警告,并尝试押送其至警车,惟司机极力反抗。
林指司机当时双手反锁上手铐,所以打算抽起其手臂,惟他不断反抗,林考虑此举或对其右肩关节造成伤害,改以右手环绕死者双肩,同袍马振康则负责抽起其手臂,但因死者强烈挣扎,致手臂环绕动作变为箍颈。林意识到此举后立即松手,并问司机有否受伤及检查其颈部,司机当时称「无受伤,只系唔想上车」。林承认箍颈拉司机上车为不合法武力,并清楚此举对其颈椎造成一定伤害。

马振康供称到场时接受警长罗伟民之指令,向司机调查。及后罗警长下拘捕命令,马振康将司机带上车时,司机曾用力反抗及多次踢腿,他需与林伟荣合力控制司机。他表示期间司机曾放软身体令到工作更困难。当被家属代表资深大律师苏朗年质疑他曾拳打司机,马表示「唔想答」,并指警员在合理情况下可使用武力。

男乘客向警员表示遭到司机殴打,被司机箍颈,警长调查后理解司机手脚擦损为二人争执所造成,面司机亦无向警员投诉被打,于是只拘捕了陈。罗指出押送司机上警车时,他不断反抗,手不断向上拨及抓,期间掀起了罗身上快速入弹器的盖,曾指担心司机想抢枪,亦有指「佢嘅手部动作会揸到下体」。

男乘客齐藤贵裕供称下车时的士门自动关上,于是拍打车头盖再绕到司机位,是要求案中司机开门,让齐藤太太下车,惟不果后他打开后座车门,此时司机下车冲上前关上车门,与齐藤发生争执,二人拉扯间连同劝阻之西隧职员一同跌坐在地。齐藤被家属代表资深大律师苏朗伟质疑未有支付车资下车时,其表示觉得当时车厢内气氛恐怖,自己生命有危险而下车更反问反问资深大律师,有机会被人杀时,还会不会付钱。

李医生之专家报告指出司机被警方拘捕时挣扎上车的阶段是陈颈伤的成因。李医生称闭路电视片段可见警员用手绕过陈的颈,陈双脚离地,警员再用力向上提,陈则向下坠抵抗,他原面向警车后方,后被箍颈提起一转近90度就面向车厢内,表示当时所转的扯力会造成伤害。李医生续指司机颈部磁力共振照片显示,颈椎第4至7节受到严重损害,颈的肿胀会上下延伸,接受治疗后即使可保命,仍会四肢瘫痪,并有机会出现其他常见的并发症引致死亡。

高级法医官高永富医生供称颈椎第5、6节关节脱位情况,要颈椎关节向上下拉开,拉力加旋转性的力量造成脱位,认为不可能单和乘客纠缠跌倒引致。高医生补充司机的颈椎5、6节严重损伤会造成四肢瘫痪,长期卧床,关节脱位虽不会造成死亡,但长期卧床,加上司机本心有缺血性心脏病,心肺功能会更弱,容易感染其他并发症,这些并发症则会容易引致死亡。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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