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捕后不治】医生指司机被箍颈后颈椎受伤 踢腿或属无意识动作
2018-10-15 18:11
2012年时的士司机陈辉旺在西隧入口附近与乘客发生争执,被警方拘捕时,因挣扎被箍颈疑致颈椎受伤,留院后伤重不治。医管局骨科服务统筹委员会主席李渊粦医生今续于死因庭作供完结,最后安慰死者家属,无办法逆转陈颈椎受伤的情况感到抱歉和遗憾,认为无人可以判断他人之生命价值,寄语家属过段时间可走出伤痛,好好生活。陈的遗孀当时痛哭出声。
代表警员林伟荣的谢禄英大律师盘问李医生,问及报告假设陈的颈伤在入院前发生,口误时质疑李医生为医管局主席,故假设陈在医院的接受的治疗均是良好,是否对警员证供有所偏坦。李医生表示自己只是医管局其中一个委员会的主席,主席是梁智仁医生,并指自己只是有丰富经验及无私地诊治病人;李回应严舜仪裁判官时,亦提到不认为有人在医疗排版报告作假,因不同人不同时间检查有误差属属常。
谢大律师续问陈入院前后未曾提过颈痛,救护员队目亦有在救护车为陈检查,陈可回答病历;入院后陈亦曾与内科医生、精神科医生、职业治愈师等人提到自己个人背景、病历等,均未有提到颈痛,四肢无力,是否该刻不觉痛而没有投诉。李医生不同意。
李医生补充脊椎受伤到出现病徵是因人而异,最严重会在30、40秒内立即不能移动,如果是移位或脱位,有时只是麻痹和肌力减弱,要视乎病人的健康、年龄、心血管状况影响,而且脊髓神经是互相影响,而且病症亦不会突然出现,而是慢慢恶化。
李医生用捏成一团的纸作比喻,要知道每人施加了多少力是不可能的,即本身已有伤害,之后的损耗是不可知的。
另外,李医生再提到片段中陈被环颈提起后,整个人变得无抗争意识,需要人用脚顶住支撑,跌在地后返回警车时甚至不能自主地坐著,从事后分析认为陈被箍颈后的确已颈椎受伤。惟谢禄英大律师指根据警员马振康之证供,陈被环颈后在车厢内踢腿,怕陈踢到警长于是上车控制著陈,谢大律师认为颈椎已受伤之人不可作出踢腿的动作。李医生不认同,续指陈被按在座椅上,俯卧的踢脚威力不大,更甚可能只是陈受伤后无意识的动作;而且踢脚需要承受之人才知力度,因无踢中人,根本不可知陈当时之力度大小。
聆讯下午播放陈辉旺报警时的录音,他提及当时的士停泊在西隧九龙入口方向,称「有人唔畀钱」,并指西隧职员要「放佢地走,佢地欺负紧我」要求警方尽快到场,其当时报称自己有受伤,同样请求救护车到场。
当日在场救护员队目李志诚下午供称曾为陈拉高上衣检查伤势,陈身体有7处擦伤,但他无叫痛亦无提颈有否旧患,所以李未有作记录。另李在护救车亦为陈作两次格拉斯哥昏迷指数,车程中陈仍然清醒,惟入院后陷入昏迷状态。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4:55
更新时间: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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