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被捕后不治】教官认为警员处理手法介乎温和及强硬约束控制
2018-10-18 15:18
6年前的士司机陈辉旺与乘客在西隧收费亭争执遭警拘捕时,疑被箍颈后颈椎受伤,留院后一个月伤重不治。死因庭今传召专家证人警察学院警司麦启立作供,其表示如警员箍颈行为是在没有意图下所为,则合乎警方内部指引,是合理及合乎比例的武力使用。根据他20年的工作经验,从没有遇到因肢体对抗而引致这样的身体伤害,认为事件非常不幸。
从2000年开始任职教官麦启立供称,根据警员遇抗控制、武力使用和使用手铐的训练指引中,警员使用任何武力意图必须有合理根据,并确保该人士及警方安全,使用最低程度武力,达到目的后需停止使用。他认为警员所使用的处理手法介乎「温和」及「强硬约束控制」之间,根据武力使用层次列表,死者使用介于「消极性」至「防御性对抗」;消极性则以不作出肢体行动去制造妨碍,但不构成威胁;而防御性则为意图防止控制肢体的动作, 可引致自己或他人受伤。故使用温和徒手控制应对消极抵抗,以强硬约束控制认对防卫性对抗。
警官认为每次使用事件为独一无二,要根据当时人士的举止行为作判断, 警员可灵活运用各种技巧,如有他逃走意图或作出可能造成自身或他人受伤的行为,便可使用合乎比例的武力。 在肢体对抗期间,永远会有风险,所以亦有受伤的可能性。 而根据警方训练指引中,警员必须先以口头警告作出劝喻,在劝说失败后先表示将会使用武力,然后才能使用武力。 警长亦指出警员在学习不同技巧时,会告知他们相关的风险,特别是在教导使用警棍时,有告知头和颈为身体脆弱的部分, 不建议使用颈部约束身体的位置。
另外,警长就警员训练表示有进行定期训练,以不同场景重复练习,包括人群控制或激烈抵抗场景。 因此,在这件事件上专家认为,只要使用合理及合乎比例的武力程度,而且在没有意图下使用箍颈行为,是可以弹性处理的,警员应就当时情况,选择合适的武力水平并以最有效的方式完成程序。 法官安排下午研讯先跟各法律代表进行讨论,并于明天早上作结案陈词。
法庭记者:陈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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