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受伤生蛆虫兼脱水 两男涉虐待动物表证成立
2018-10-22 17:13
二名男子涉因疏忽照顾藏獒而令它受伤、有苍蝇蛆虫寄生、发烧兼脱水,一名英籍妇人于去年11月9日发现藏獒连日没人照顾便报警处理,两男被控一项没有理由下未能向狗只提供兽医照顾而虐待动物罪,及一项掌管任何被禁闭或被关禁的动物,但疏于对该动物提供充足清水而虐待动物罪。杨明凤暂委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证供成立,首被告黄继成及次被告刘太安均自愿出庭自辩,黄已完成自辩,刘则于明天继续自辩。
藏獒被警员发现时左耳背近颈位置有血水渗出,近尾部有约8x8cm伤口,警员目睹伤口有蛆虫寄生并蠕动。而兽医廖芷琳为藏獒检查时发现,藏獒耳背及腰近尾部位置伤口有严重感染,亦验出其左耳背患蝇蛆病并有7x4cm伤口,即受苍蝇幼虫(蝇蛆)入侵动物伤口,当时预计只剩一周寿命。
首被告47岁黄继成供称自己独居于南丫岛北角旧村,间中到柴湾工厂大厦以看更身分上班,上班时间为下午6时至11时。次被告刘太安为其朋友兼同事,黄受刘所托照顾并饲养「大妹」的雌性藏獒,黄以「大妹」看门口,而刘会一个月一至两次到黄家探望「大妹」。黄自称每天均定时于早上8时、下午两时及晚上11时给予「大妹」乾粮及清水。黄于2017年11月8日发现「大妹」耳朵及近臀部受伤,但伤口较小认为可以自理,刘得悉后建议黄买消毒酒精、粉状云南白药、绵花及大型胶布予「大妹」疗伤。黄于2017年11月9日发现「大妹」 伤口「大左肿左」,出外买口罩及狗笼以便运送「大妹」过海到旺角看兽医,但当晚回家时已发觉「大妹」不见了。
黄供称「只狗好纯,唔吠,唔咬人,系摆喺度吓下人」,而且即使当日发觉「大妹」体温比平常高,亦认为没有生命危险,只认为「大妹」受伤「损咗」「好小事」。控方指出当警员问黄「知唔知藏獒有受伤」时,黄回答「唔知,唔觉眼」,但警员再问「你日日喂佢都唔觉眼?」时,黄则答「我知佢伤左」,控方指出黄想隐瞒「大妹」伤势,黄坚称「我无隐瞒」。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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