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追逾亿债申简易程序 谷卓恒败诉需承担讼费

2018-10-22 13:00

谷卓恒未能提出可争辩理据被判败诉。资料图片
谷卓恒未能提出可争辩理据被判败诉。资料图片

《成报》集团主席、内地商人谷卓恒去年被指参与内地巨额非法集资后,接连被债主入禀追债,其中金利丰财务公司向谷追讨约1.1亿港元债务。原告向法庭申请以简易程序判金利丰胜诉,聆案官今早听罢控辩双方陈辞,认为辩方未能提出可争辩理据,遂判谷卓恒败诉,并需承担讼费。

根据入禀状,原告金利丰财务有限公司(Kingston Finance Limited)于前年2月4日,与被告谷卓恒达成贷款协议,并借出1亿元予谷卓恒。因谷违反协议,金利丰要求法庭下令谷归还1亿元本金,并合共约932万元利息。

另外,谷卓恒去年至今年间,先后遭商人邓伟权、诚宇财务有限公司及仁德信贷财务有限公司入禀追债,涉及3笔合共2300万元的本金。谷卓恒今年4月发声明指,该些贷款其实是商业项目的投资资金,又批评金利丰等对法庭作失实指控,但谷未有透露投资者身份。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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