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告诽谤 锺剑华《立场新闻》获准延迟21日呈交抗辩书
2018-10-22 16:57
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于8月24日入禀高等法院,指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助理教授锺剑华一篇题为「五年前的这件事与梁振英的红线论」的文章内含失实指控,对梁构成诽谤,要求法庭禁止锺及网媒《立场新闻》发表诽谤言论和赔偿。案件今午提讯,锺及《立场新闻》分别申请宽延呈交抗辩书的期限,聆案官听罢陈辞后,批准他们延迟21日呈交抗辩书。
锺剑华及《立场新闻》分别申请延迟28日及35日提交文件。梁振英一方虽同意他们延迟交抗辩书,但要求缩短期限至21日并附带「除非命令」(unless order;即附有不遵从命令的后果)。聆案官直言,法庭不会对首次宽延期限的申请施加「除非命令」,而辩方需翻查的文件数量不少,故批准辩方延期21日,但不会加以「除非命令」。
梁振英由大律师刘恩沛代表入禀,被告为锺剑华及营运《立场新闻》的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入禀状指,锺于8月11日在其facebook专页公开发表上述文章,2名被告又于翌日在《立场新闻》网站上发布该文,次被告继而在相关网页加入插图。梁指称上述发布损害他的声誉,故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止被告继续发表相关诽谤性言论。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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