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劳审处判令限期内出粮 顾问公司被罚款共13万
2018-10-15 18:46
灏睿顾问有限公司及其有关董事和负责人,因违反《雇佣条例》及未有履行劳资审裁处 (劳审处) 的判令,被劳工处检控。3名被告今日 (15日) 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控罪,公司及有关董事各被判罚款5万元,而有关负责人员则被判罚款3万元,合共13万元。
该公司未按《雇佣条例》在工资期届满及雇佣合约终止后7天内支付工资予一名雇员,涉及款额共8万元。该公司亦没有在劳审处裁断款项到期日后14天内,根据判令支付款项予该名雇员,涉及款额约9万元。该公司是在其董事和负责人员的同意、纵容或归因于他们的疏忽下而触犯上述罪行,故该董事和负责人员亦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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