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公司两管工涉受贿及诈骗下属薪金 毋须答辩押下月讯
2018-10-15 13:18
清洁公司前任管工及现职管工涉于2017年,分别收受一名清洁工人的贿款,以确保该工人留任何文田商场岗位,及诈骗其部分薪金。二人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分别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及欺诈罪,两名被告均毋须答辩,案件分别押至11月16日及11月19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
36岁被告为力新清洁有限公司(力新)前任清洁管工张爱和,被控于2017年10月16日作为代理人,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清洁工韦韩亚利接受1400元贿款,作为确保她在该商场留任清洁工人岗位。
另一被告54岁曾纪德被控于同年7月28日至9月7日期间,向该名获力新以月薪9300元聘用为清洁工人,即韦韩亚利伪称,因她未能操作地板打蜡机,故需退还部分支付给她的月薪,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清洁工向他支付2390的款项,而导致曾获得利益或清洁工蒙受不利。
法庭记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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