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认超市盗窃判罚款4000元 官指非初犯促尽快寻求辅导

2018-06-27 12:29

被告陈宝辉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基于被告非首次犯案,故判以罚款4000元。资料图片
被告陈宝辉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基于被告非首次犯案,故判以罚款4000元。资料图片

34岁报称教师的男子涉嫌于惠康超级市场盗窃,被告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基于被告非首次犯案,故判以罚款4000元。

案情指,被告陈宝辉于本月13日在铜锣湾的惠康超级市场偷取价值数百元的食物,后被职员发现并报警处理,陈于求情时指自己因一时贪念才会犯案,裁判官彭亮廷判刑时指鉴于被告已非初犯,故并无减刑理由,判以罚款4000元,并建议被告尽快寻求辅导。

法庭记者:陆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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