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无注册校名教育中心前校监2项罪成 课室人数超额脱罪
2018-07-17 17:15
位于沙田第一城的跃学教育中心涉于去年1月5日,在校舍展示其他名称作为其校名,且课室内容纳高于限额的学生数目。涉案前校监兼校董否认3项传票罪,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两罪罪成,而有关课室人数超岀容额的控罪则罪脱。
26岁被告郭璧瑜今被裁定「展示没有注册的学校名称」及「使用没有注册的学校名称」的控罪成立,而「课室容纳的人数超越最高限额」则不成立。裁判官黄士翔裁定控方证人为诚实可靠,并接纳他们的口供,而被告与该些证人的证供吻合,包括于去年1月3日已有辞任中心校董、校监职位,而教育局则在同月9日至23日未能联络被告,故黄官认为被告于案发时已申请离职并非虚构而逃避责任。
根据条例,常任秘书长须收到通知后才可取消学校校董的注册,即使教育局之后哪日子取消其注册,被告于案发当日仍是注册校董。黄官表示,被告一方须证明她真诚及合理地相信自己当时并非注册校董,然而被告事后未有收到教育局的任何文件,亦没有跟进及确认,此属她单方面的想法,并无合理的基础,因此裁定首两项传票罪成。
至于「课室容纳的人数超越最高限额」罪,黄官指校监可岀任直至辞职,并不需要教育局取消,故裁定被告当时不是该中心的校监,而有关控罪亦不成立。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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