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内拍照】判唐琳玲囚7日须付19.7万讼费 官:非常昂贵的照片

2018-06-04 14:22

占旺藐视法庭案件早前于高院开审期间,35岁内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庭内拍摄,今于高院被裁定刑事藐视法庭罪名成立,被判囚7日,并须支付讼费,共逾19.7万元。唐于庭上表示拒绝支付有关费用,直言这是「不合理、不合法」。至于律政司的代表律师,唐则称「我认为这跟我没有关系」,并指该代表律师由律政司一方邀请,而非她本人,「她并不是我受雇的」,她亦没有预先告知费用,故一度反对支付相关费用。

法官陈庆伟表示唐未有聘用大律师艾勤贤(Kevin Barry Egan)为明智的决定,她亦曾有机会向法援索取协助,但她却重复表示自己更有资格代表自己。法官最终判以唐须缴付有关讼费,并笑称「very expensive photographs (非常昂贵的照片)」,又劝喻她「You may be clever, but next time, be wise(你可能聪明,但下次要明智)」,唐则回应说「I try to (我尝试)」。

陈官最后下令将唐的手机扣押至上诉期完结为止,而涉案相片亦会先删除后,才把手机交还予唐。

法庭记者:陈咏诗

建立时间:1335
更新时间:1422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