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年间引用条例收回154项目土地 2018-05-30 16:23 黄伟纶指有8宗业权人提司法覆核但全部失败。 Previous Next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表示,由1997年7月至2017年,政府曾为154个公共工程项目及市区重建局的项目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私人土地。当中有13个是公营房屋发展项目,55个为配合市建局发展的项目,2个项目涉及新市镇和3个有关乡村扩展。 黄伟纶书面答覆议员提问时指,由1997年至去年,业权人就因引用《收回土地条例》而提出的司法覆核个案共有8宗,全部无成功案例。 他又指,2015至2017年间政府在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范围内,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两幅私人土地,面积共约1.5公顷,以便兴建一所新的安老院舍大楼,安置现时居住于石仔岭花园安老院舍,而受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计划影响的合资格长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22岁女子杨汶蔚黄大仙失踪3个月 下一篇 马鞍山8旬老妇遭客货车撞倒送院亡 司机涉危驾被捕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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