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内拍照】指曾提款被偷窃 唐琳玲笑称供假地址无违法

2018-05-30 11:54

女子唐琳玲被指审讯期间在庭内拍摄,昨未有缴交五万元保释金,而警方到往其报称住址却未能找到她,遂法庭于昨晨向唐发岀通缉令,她下午被捕,唐今早再被押解到庭应讯。唐重申她今次到来是为了了解司法体系,若有法援协助及能够就法律体系作讲解,「我也是愿意沟通」。唐又问法官她为何须被还柙,陈官解释她被指控在庭内拍照,如指控成立即等于藐视法庭。

唐回应称她有申请保释,并指有人盗用她的现金。陈官质疑她所有钱被偷去,唐澄清「不是偷光,是偷窃」。陈官又问及她向法庭提供的地址并不存在,唐笑称这并无违法,可能她对于香港地址写法不清楚,又指会再查证地址以确保其真确。

陈官批准唐可致电友人以索取法律意见,并著唐向警方提供友人名字及查看其手机通讯录,唐则称这会侵犯其私隐,陈官表示「I try to provide you help (我尝试为你提供帮助)」。

陈官在庭上透露唐联络的私人律师现时并不在港,而法援律师已与唐见面,但未知结果,案件将于今午2时半再开庭处理。

關鍵字

最新回应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