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女被虐】母称女儿「唔太钟意我」 夫扬言「打到她断手断脚」

2018-05-15 17:40

7岁女童林林被虐待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续审,女童母亲王荣汶继续自辩。她供称林林于2015年4月退学后曾上门探望她,当时林林看来并无异样,但相对居于内地时明显消瘦,亦无回答王的问题。其后王的丈夫凌耀忠来电指林林已退学,因每一次叫她上学,她都会哭、不肯进食和不听话。凌又警告王不要找社工或报警,不然会打她。

42岁妇人王荣汶及其52岁丈夫凌耀忠共面对1项虐儿罪和2项妨碍司法公正罪,他们否认全部控罪。王荣汶指林林于2014年来港后,自己要同时照顾一对孖女和细仔,因此将林林交予凌耀忠照顾,当时王、凌2人已分居。

王荣汶指自己于2015年4月首次到凌耀忠位于青衣的单位探林林,当时她不知道林林已无上学。王问林林住得怎样,林林无回答,凌则指林林与他同寝,又重申自己会尽心尽力与女朋友一起照顾林林,不用她照顾,并叫她放心。王逗留半小时后离去。
王解释自己甚少探望林林,与林林关系生疏,觉得林林「唔太钟意我,佢都唔多理我」,反之林林与凌感情似乎不错,亦享受住在他的家中。

王忆述同年5月某天,凌致电她指已经为林林办理退学手续,且已经生效。同日王带同礼物到青衣探林林,并劝林林上学,林林无回应,凌仅称:「我知喇,唔使你讲。」半小时后王离开。其后她偶然致电凌家,询问林林是否有上学,林林都无回应,凌说:「叫你放心就放心啦。」王害怕触怒凌而再无追问。

直至5月中时,王带了一些送给林林的头饰探望,当时凌和他的胞姊及女友,与林林同在单位内。王形容林林身体「同以前差唔多」。

此后某天,凌耀忠来电指「呢排佢(林林)好难凑」,又说她「唔听教、好烦」。王问凌带了林林求医没有,凌说:「呢啲我梗系识做啦,你唔使讲我都识。」6月初时,凌又在电话中说林林不肯吃粥,王担心林林,尝试上门探望,只见凌「好有煞气」地开门,及后对她拳打脚踢,又威吓指若然不走,便「打到她断手断脚」,王受惊离开。

法庭记者:黄梓生

建立时间:1538
更新时间: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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